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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水产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渔业汛期防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

今年619日以来,我省大部分地方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,引发严重洪涝灾害,渔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。灾害发生后,各级渔业部门积极应对,深入一线抗灾救灾,把灾害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。针对当前仍处于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,日前,省水产局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各地毫不松懈,坚持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预案工作,并从六个方面入手迅速做好前期洪灾后的恢复生产工作。 一是及时修复养殖设施。洪灾后,应及时检查池塘、网箱等渔业生产设施是否受到损坏,并进行清淤、修整鱼池,修复疏通进排水渠,维护渔业机械设备,抢修好养殖区内道路、电力设施,为恢复生产做好准备。 二是开展防疫消毒工作。应对被淹和损坏的池塘、渔业机械、场区用生石灰或漂白粉进行大面积防疫消毒,防止洪灾后疫病发生。 三是及时并塘补放鱼种。洪灾后,应检查池塘、网箱中剩余鱼类数量,要按照品种、规格、套养情况,及时并塘或者补放鱼种。养殖鱼类逃逸比例低于50%,可适当补充投放鱼种,养殖鱼类逃逸比例超过50%的,应考虑并塘。 四是调节好水质。应采用化学、物理方法调节和改善水质,可定期泼洒生石灰、水质改良剂等,保持水质“肥、活、嫩、爽”。 五是加强饲养管理。应加强日常管理,坚持早晚巡塘、值班,密切注意观察天气变化、鱼类的摄食情况,科学投喂。 六是加强鱼病防治。洪灾后,水中各种细菌病原易滋生繁殖,鱼病易发,主要易爆发及流行的疾病是细菌性病害和寄生虫病,如细菌性出血病、烂腮病、肠炎病、车轮虫、锚头鳋等。可定期用生石灰、二氧化氯、二溴海因、敌百虫以及菊酯类渔药进行泼洒消毒预防,发生鱼病后对症治疗。 (生产处)